“中国这十年”立法工作呈现五大显著特点

据悉,4月25日,中国中央宣传部举行“中国这十年”系列新闻发布会,介绍十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。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,十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呈现出五大明显特征。

一是立法数量增加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到本月20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,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,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,修改法律234件,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,作出立法解释9件,现行有效法律292件。

二是法律体系日益完备。编纂完成了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——民法典。国家安全、卫生健康、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、综合性、统领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等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取得显著进展,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进一步增强。

三是立法形式更加丰富多样。统筹运用立、改、废、释、纂等多种立法形式,发挥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。

四是立法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。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,确保立法项目的确定,法律草案的起草、审议、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够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,确保立法反映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要求。

五是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高效。党领导立法工作坚强有力,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,立法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。